我也喜欢你。



方王。
铁打的王吹。
坑很多,圈很多,写点东西。

「新酒」1 方王

铜币落碗声清亮。

蜷在破口搪瓷碗儿边上的棕黄色懒猫被吓起来往边上窜了几步,较劲儿一样佯装着没被吓着地眯眼撅屁股生了个懒腰。
那家伙很浮夸地打了个哈欠。
王杰希瞄了一眼,眉头跳了跳,怀疑回头得帮它把下巴接回去。


胆子忒小。
王杰希暗笑一声,拿二胡弓捞它,那厮拿尾巴扫一遭,转身就打算给那破弓留个牙印。
王杰希眼疾手快收回自己的谋生玩意。
一人一猫瞪视,王杰希叹口气,占了下风。


其实不能怪猫胆子小,能听铜子儿的声音的时候实在稀罕,该猫已经完全丧失了对王某的信心。
王杰希眉眼温润,除了唇角和一袭青褂看着利落,真不是个适合出来谋生的二胡艺人。
一手二胡拉得绝佳,却没乡土气,又不是靡靡音,端一小板凳坐那儿,整条巷少了一圈烟火味。


王杰希拉琴大爷脾气。换曲快,不重复,刚抓住人耳朵,曲就终了。
过往人听得意犹未尽的,心头挠痒痒,问着要王杰希再重拉一道上首,王杰希放了弓抓两下猫,回复腔调里浑是京味儿。
“不拉二道。”

人要加钱。
“不拉二道。欸,小昂,别碰弦。”
小昂是猫名——总之,皇宫大内的乐师都比不上这个猫奴的脾气。

人要生气。
“刚刚那首,前面巷口左拐仙乐坊循环演奏,虽然不如在下拉得好但还是勉强入得了耳的。”
意思是现在民主社会,听歌自由,王杰希即便诚恳,但在别人眼里看着就是很不要脸。


所以他碗里的钱几乎都是友情赞助,没脾气的常客扔的猫粮钱。
人不如猫,拉把二胡,要养的不是人。


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碗又福至心灵地响了一声,却比起铜钱声听着要敦实一下,王杰希循声望进碗里。
那东西发光,铜钱的暗沉远比不上它好看。
是一只被铜臭蒙蔽了双眼的蝈蝈,被养得油光水滑,快乐地站在钱堆儿里挥舞着自己的小腿,一副不谙世事唯我独尊的样。


王杰希继续补充,人还不如蝈蝈。
小昂只感觉自己的收入受到了天大的威胁,飞扑过去爪不留情。
王杰希先暗暗赞美了一下自家猫敏捷的身姿,才猛然想起这个蝈蝈日子过得比常人油腻几分,也许是个有主的,小昂别给摁死了。
摁死了那才该意识到自己的收入受到了天大的威胁。


王杰希眼睁睁看着那只蝈蝈在猫柔软的肉垫下咽气了,好巧不巧就听到有人正起争执,中心点大概就是躺在小昂爪子底下被翻来覆去的昆虫尸体。
“连只虫你们都看不好,要是一会儿真找不到了,你们就以死谢罪吧!”



“方爷欸,您这可真的是折煞我们了,那蝈蝈怎么跳出去的我们是真不知道,这路上鸟雀又那么多,丢了那么久那多半早给啄了去了。这怎么找得着!”

“活要见虫死要见尸,那是我的宝贝,你们自己斟酌损益吧。”
几个跟班的不接话了,埋头苦找。



王杰希耳力好,那边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,看着小昂掌下的那个被叫做方爷的人的宝贝,沉默了。


大概是主宠情深,方士谦只拐两个巷口便看见地上一只慵懒的棕黄色肥猫,和它边上一个瘫软的黑色小点。
猫憨态可掬带点意犹未尽,小黑点看起来已无活气,那体态,方士谦意识到那就是烧成灰他都能认出来的宝贝蝈蝈防风。
方士谦不假思索直奔小昂兄的杀虫作案地点,表情难以置信中掺杂了悲戚,没把半点儿眼神分给王杰希。直盯着虫尸,蹲下后手里就差一抔黄土哭丧,活脱脱一个戏角儿。

王杰希打量来人半晌,却不是在考虑此人身家和自己多半要赔个什么价,也不是在想一会儿该怎么跑路,而是发现这人还真是个戏角儿。
微草戏台班子的当家小生,一个很有名的戏角儿。
还是个自己挺熟的戏角儿。



说熟倒不是因为自己是他的长期座上宾。
而是这人,是自己的老搭档兼长时间隐姓埋名里,最怕见到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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